明年確定四個彈性假


2006/11/10 16:43


記者顏瓊玉/台北報導


明年農曆春節確定有9天連假!行政院10日公布,

明年春節休假自2月17日(六)至2月25日(日),一共9天,

其中23日(五)因彈性調整放假,在3月3日(六)補行上班。

此外,包括清明節、端午節,以及中秋節3個民俗節日,也都彈性放假4天。



人事局指出,未來政府行政機關放假節日將依該原則調整,

農曆春節假期的最後1天如適逢星期四,則星期五調整放假;

如假期第1天適逢星期二,則星期一調整放假,並均在除夕前1週的星期六先補行上班。



不過,因為教育部已確定明(96)年學校寒假在春節之前,

日期為1月27日至2月16日,接續2月17日春節假期,

如果要依上述原則於2月10日先補行上班,落在寒假中,無法補行上課,

所以明年農曆春節彈性放假後的補上班日,特別配合學生作息,改在春節假期後1週的星期六(3月3日)



經人事行政局報請行政院核定的4個民俗節日假期為:

除夕暨春節為2月17日(六)至2月25日(日),共9天,3月3日(六)補行上班。

清明節假期為4月5日(四)至4月8日(日),共4天,4月14日(六)補行上班。

端午節假期為6月16日(六)至6月19日(二),共4天,6月23日(六)補行上班。

中秋節假期為9月22日(六)至9月25日(二),共4天,9月29日(六)補行上班,連續放假4天。



人事行政局表示,為廣納各界意見,以問卷向162個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徵詢意見,

並在9日邀集相關政府機關及工商、勞工團體,以及全國教師會等開會研商,

在不減少政府行政機關全年總上班日數下訂定假期調整原則,與會代表達成共識。



資料來源轉載於東森新聞報 http://www.ettoday.com/2006/11/10/91-2014419.htm







安威麻的悄悄話:



雖然有彈性假可以放是不錯啦


但,若是星期六可以不要補班的話


應該會更讚吧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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